中国永州网讯(通讯员 彭泉江)“我要举报我村文书滥用职权侵占他人社保养老金、收受好处费、冒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这是江永县纪委接待群众反映上江圩镇上江圩村文书欧某“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江永县纪委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经查,2012年7月至11月,欧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从保管的涉及10个村38人的社保卡中,按照900元/人的标准,私自取出34200元社保养老金用于自己及其家庭开支。
调查组还发现,2010年以来,欧某在给上江圩村村民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过程中,按照200元/户的标准,收受22户村民好处费共计4400元。另外,2006年至2007年,欧某利用职权,侵占冒领祖坟征地拆迁补偿款5850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江永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欧某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部分已移送司法处理。
责编:海闻
赞
踩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