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开庭审理"辱国"案 梁游料将难再获议员职务

2016-11-25 11:32:3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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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香港高院上诉庭预期将作出维持原讼庭裁决的决定,肯定人大释法的约束力,通过确认及解释香港法上的宣誓条款,剥夺梁游的议员就职资格。田飞龙分析,梁游因其“港独”宣誓表现,今后参与补选或被裁定不合提名资格,参与其他公职选拔若涉及政治效忠,也会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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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颂恒和游蕙祯被问及有关立会追讨薪津的问题时,梁颂恒仍态度嚣张(图:大公报记者唐晓明摄)

海外网11月25日电香港文汇网消息,“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丧失议员资格,两人向法庭提出上诉,上诉庭24日开庭处理。

据香港电台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连同行政长官梁振英在上月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梁、游两人重新宣誓的裁决。高等法院裁定政府胜诉,两人丧失议员资格,立法会主席不得再为两人监誓。

梁颂恒及游蕙祯上星期向法庭提出暂缓执行,法庭开庭紧急处理,其后由于立法会主席暂时不会提出议席悬空启动刊宪程序,而法庭24日处理上诉,两人决定暂时不申请暂缓执行。

现场:市民怒骂梁游“千古罪人”

据东方日报网消息,游蕙祯24日上午9时多抵达高院,当被问到对官司有没有信心时,她只是点了下头,未开口回应便步入法院。梁颂恒差不多同时抵达法庭。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等人审理。张举能表示,如果案件到了终审法院才就释法争议,会令上诉庭感到不安,因此希望上诉人先对释法表态。梁颂恒代表律师则辩解称,议员是否拒绝或忽略宣誓,是由监誓员决定的,法院无权干预。25日,法庭将继续聆讯。

“爱港之声”成员到场向梁游抗议。他们在法院外挂着写有“港独撕裂社会,梁游千古罪人”“港独星火已燎原,释法及时灭独焰”字样的横幅。召集人高达斌称,梁游二人的行径不但辱及华人,更反映他们的政治水平相当低劣,只知道一味引入其他地区的势力搞乱香港。24日,立法会行管会召开闭门特别会议。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称,决定全数追回游梁自10月1日起的议员酬金及预支营运资金等,每人要交回93万港元。

学者:梁游胜率渺茫料难再获公职

对于梁游案裁决的示范效应,早在20日,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就表示,“港独”思潮在香港嚣张时日不短,中央政府有需要就此作出权威性宣示。她认为人大释法和梁、游案件的裁决,对刘小丽的议员资格覆核案来说,是很好的指引;而释法并不影响法院的独立解释权,若是有错误裁决后释法,对香港司法制度冲击更大。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兼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在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网采访时表示,香港高院上诉庭预期将作出维持原讼庭裁决的决定,肯定人大释法的约束力,通过确认及解释香港法上的宣誓条款,剥夺梁游的议员就职资格。梁游在上诉中重申了司法不干预立法的分权原则以及人大释法属于越权修法的立场,未获法官采纳。法官认为案件涉及基本法及人大释法,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厘清《宣誓及声明条例》上宣誓条款的具体法律内涵及监誓人权力边界亦属可裁判的法律问题。关于人大释法是否越权,法官质疑上诉方理据不足,仅凭普通法理由不足以理解和评判大陆法下的法律解释权与修改权之界限,属于武断臆测。法官尊重人大释法所属的大陆法传统及其法律约束力。

田飞龙分析,梁游因其“港独”宣誓表现,今后参与补选或被裁定不合提名资格,参与其他公职选拔若涉及政治效忠,也会受阻。但如出任非问责性的普通公务员,则仍有可能,法律及司法裁判并未彻底剥夺。

立会开始追责:梁游须返还186万酬金

据文汇网消息,“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取消议席后,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24日下午开会,商议跟进行动。

据报道,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会后见记者时指出,立法会行管会决定向梁颂恒、游蕙祯全数追回自10月1日起发放的薪金及营运资金,合共每人约93万元(港元,下同) ,总数为186万元。梁君彦表示,根据此前全国人大就基本法104条释法,“未进行有效宣誓,不能就任立法会议员,亦不能行使议员职权及享受相应待遇”。参考释法及案例后,行管会最终通过决定全数追回。

经立法会秘书处计算,自10月1日起,梁游二人已分别领取或预支约93万元,即二人最多共需“回水”(即返还)186万元,当中包括83.4万元预支用作办事处营运、助理薪酬、酬酢及交通开支等的营运资金,以及两人已分别领取约93,000元月薪。(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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