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狂吠老人致死亡 主人被判赔偿34万元

2016-11-10 09:29:17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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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旬老人李某在小区内散步时路遇一泰迪犬,对其狂吠并欲扑袭,李某惊吓之际不慎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亲属将犬主告上法庭。10月20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起案件,判处被告赵某赔偿各项费用合计341435.45元。

  2015年6月24日上午7时许,妻子王某和受害人李某散步至小区某栋楼下时,赵某饲养的棕色泰迪犬从楼道内窜出狂吠,李某受到惊吓后摔倒在地,致头部受伤,后被120送往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救治,因抢救无效于2015年7月4日死亡。为此,李某共支付医疗费72798.01元,其中16377.56元系赵某垫付。之后,王某、李某之子和赵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赵某对其饲养的泰迪犬未进行妥善管理,以致泰迪犬窜出楼道狂吠,致使李某受到惊吓后摔倒受伤,并经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赵某作为涉案泰迪犬的饲养人应对此次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对李某由此遭受的损失应予赔偿。赵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在此次事件中存在过错,本院不予采信。李某死亡后,王某、李某之子作为受害人李某的配偶和子女有权向赵某主张权利。其部分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赵某赔偿王某、李某之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341435.45元。(皖江在线)

责编:杨东明、总编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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