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死刑后 男子双腿吓软被搀扶离开
5/6
霍民明知高速驾驶机动车辆撞向人群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可能,而故意实施驾车撞向不特定的多数人的行为,其主观上存在明显的犯罪故意,客观上造成了他人的伤亡结果的发生,公诉机关指控霍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正确,故辩护人的该辩护理由不予采信。审判长宣判死刑时,霍民将头埋下,紧闭双眼,法警带离时,因为双腿发软无法行走,最终被法警搀扶离开。
责编:王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