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屋盗窃数起被判刑罚

2016-09-22 17:07:37来源:平安广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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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广西网平南讯(通讯员陈丽玲 杨华卿)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其系列盗窃案,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一、2016年2月份的一天晚上,吕某窜至平南镇月亮湾小区某单位,通过攀爬入户办法,盗走该住宅蒙某的现金1200元等财物。

二、2016年3月5日凌晨时分,吕某与吕某棋经密谋后,窜至平南镇月亮湾小区某单位,由同伙吕某棋在楼顶用绳子将被告人吕某吊下后攀爬进该梯某室黄某住宅,将黄某放在住宅内的价值100元的黑色中兴牌手机一台及其他手机二台盗走。破案后公安民警已将涉案中兴牌手机一台扣押,并已返还被害人黄某。

三、2016年3月中旬某天晚上,吕某伙同吕某棋经密谋后窜至平南镇月亮湾小区某单位,由吕某棋负责望风,吕某通过攀爬办法进入该梯某室潘某住宅,将住宅内现金300余元盗走。

四、2016年4月13日凌晨时分,吕某窜至平南镇大通道中山医院对面的卓记美食店,由窗户爬入该店内,将卓瑞放置在店内钱箱里的现金300元盗走。

五、2016年4月14晶凌晨时分,吕某窜至平南县城区江滨路水文站对面的芋圆轩奶茶店处,通过使用“万能钥匙”开门入店的办法,将吕某放置在店内的杂牌手提电脑一台、红牛饮料10余罐盗走。

六、2016年4月17日下午,吕某伙同李某等人经密谋后,窜至平南镇商业大道59号楼房行窃,利用“万能钥匙”开门潜入该楼被害人苏某夫妇居住的某室盗走现金4200元、港币1150元、白金金属戒指一枚等物品。

七、2016年4月18日,吕某伙同李某等人经密谋盗窃后,窜到平南县大安镇凤凰小区9楼,利用“万能钥匙”开门进入被害人张某居住的某室,盗走现金50元及魅族手机一台。

另查明,吕某因盗窃苏某财物于2016年5月3日被抓获归案后,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参与本案的其他6起盗窃事实。

综上,吕某单独盗窃3起,伙同他人盗窃4起,盗得现金人民币6050元,港币1150元,中兴牌手机一台、手提电脑一台、戒指一只、魅族手机一台、红牛饮料10罐等财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盗窃罪,应受刑罚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吕某参与密谋,积极实施盗窃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吕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吕某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盗窃事实,属主动供述同种较重罪行,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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