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警并在朋友圈“通缉”女同事 结果自己被抓

2016-08-20 13:12:07来源:南京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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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报警并在朋友圈“通缉”女同事,结局却是自己被抓了

今年7月底的一天,秦淮公安分局淮海路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说他在新街口开了一家公司,当天上午,公司的一名女员工将公司的3万元项目款以及重要的合同、印章什么的全部拿走,之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民警接警后,经过一番调查发现,这事并不像报警男子说的这么简单。

报警人口中拿走公司公款的女孩名叫小丽。挪用公款有一个法律规定,要满足三个月才能立案。民警表示,他们会先找到小丽的下落,劝其归还财物。但是报警人张某不乐意了,在这后的十来天里,他不断的拨打110催促警方立案。甚至还在其他派出所,以另一个理由报警,什么理由呢?同样是这个叫小丽的女孩,在他租住的地方,通过配来的钥匙,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张某先是报警说小丽挪用公款,之后又是报警说盗窃。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不仅如此,张某还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贴上了小丽的照片,谎称小丽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已经在派出所立案,他现在通过微信公开通缉小丽,并私下悬赏5000元。

在得到这些信息后,民警觉得张某的做法背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经过近半个月的寻找,民警在一家宾馆内找到了小丽。原来,小丽和张某的关系,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单位上下级的同事关系,而是情侣关系。

据小丽说,张某对她平时管的特别严,只要晚归一点,张某就会不断的打电话发短信催促,如果小丽晚上超过十二点没回来,张某真的是多次报警说女朋友已经消失不见了,想要找到他的女朋友。原来,小丽和张某谈恋爱期间,张某还因口角多次对小丽动手。这次张某在打了小丽一个耳光后,小丽决定离开他。为了找到小丽,张某便一而再,再而三的拨打110,并编造了多钟借口报警,希望民警能够找到小丽。介于张某多次报假警,并且警情性质严重,秦淮警方以诬告陷害罪,对张某实施了刑事拘留。

报假警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警方提醒市民,恶意报假警一般情况下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妨害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秩序,警方可以依法对报警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到刑法分则的其他罪名。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不仅浪费了警力,同时对女友的生活造成的影响,还差点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警方对李某进行了抓捕,已经构成了诬告陷害的行为,最终张某因为自己行为吃到了苦果,被警方刑事拘留。

责编:侯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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