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谈民主:邦民为本 仁义为则

2016-06-28 05:34:37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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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有着漫长的奴隶主或君主专制历史,加之传统民主与西方现代民主形态差异较大,于是很多人认为我们缺乏民主传统。事实上,我国历史上不仅具有丰富的民主实践,也有丰厚的民主思想。其中,尤以民本思想、仁政学说与中正之道堪为传统民主思想的三大渊薮。它们与西方现代民主中适合我国国情的合理部分有机结合,共同构成了今天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根基。

  民为邦本 顺天应民

  民本思想是我国传统民主思想的核心,它认为政权合法性的来源不是神授、天命或世袭,而是民之所与,强调“得民心者得天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要将政权的稳固建立在提出符合民情民意的政策法令基础之上。在君民关系上,常将其比喻成舟与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统治者要顺应民心民智,要处理好相互之间的主从关系,甚至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民心之所向,即天命之所在。《魏氏春秋》记载夏侯惇劝曹操称帝时说:“自古已来,能除民害为百姓所归者,即民主也。”如果罔顾民心民意,恣意妄为,即使一度强大的秦隋帝国,也难免二世而亡。贾谊《新书》就曾尖锐地指出:“自古至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民必胜之。”

  民本思想最经典的概括就是《尚书》中的“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尚书》还提出了“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等观点,确立了以保民、养民、亲民、惠民等为核心的民本思想。

  以民为本,就要听取民声,要“谋及庶人”“询于刍荛”,按照民众最广泛而真实的意见实行治理,而不能一意孤行,闭目塞听。西周时召公谏厉王止谤时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国语》)引导民意合理地表达,顺天应民,才能避免社会矛盾激化。认清权之所自、所系、所为,自然会有所戒勉,自觉处理好政府与民众的关系。

  君仁臣义 君民同乐

  关于如何处理好政府与民众关系,先贤们作了诸多设计和论述,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儒家的仁政学说。

  儒家十分重视人的主体性,强调施政要尊重人自身存在的价值和尊严,要“安仁”“利仁”,为民众谋福祉。如果当权者缺乏同情同德之心,罔顾民瘼、暴虐无道,就会失去权力的正义性与合法性。齐宣王曾询问孟子说:“汤放逐桀,武王伐纣,有无此事?”孟子回答说:“有这种记载。”又问:“臣弑其君,可乎?”孟子从容回答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暴君不施仁政,戕害仁义,臣民便不再奉为君,而是视作独夫民贼,人皆可讨而诛之。

  杜牧《过秦论》指出强秦“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的原因,正是“仁义不施”。很多君王以上古三代为理想社会,亦是追慕其君仁臣义、君民同乐的和睦相得。可以说,仁政学说是传统民本思想进入了理性阶段的显著标志。

  不偏不党 平等协商

  中正之道是我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为人处世和处理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它主张在政治上“允执厥中”“执两用中”。一方面,个人要自律自重,不偏不倚,主持公道,维护正义;另一方面要倡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荣辱观,最大限度求同存异,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民主的理想目标是实现双赢和共荣,而不是一方压倒另一方。如果将民主简单等同于分权、选举或票决,虽然一时胜负分明,但彼此之间如果缺乏合作,利益不均,“道不同不相为谋”,就不能真正化解矛盾,和好相处。立异者可能结为朋党,苟同者可能沦为乡愿,两者对于大局都是有害的。

  因此,古人奉行“尚和去同”“不偏不党”的原则。正如孔子所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意思是没有什么事是必须要赞成的,也没有什么事是必须要反对的,一切根据“义”的标准立身行事。平等协商,当同则同,当异则异,求大同存小异,不仅尊重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兼顾不同群体的个别利益,避免了多数人决定少数人命运的简单专政;既维护了社会的良序发展,又促进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正是民主协商制度的实质。

  民主思想的核心是权力的所属与施用。民本思想、仁政学说与中正之道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初步回答了权力的来源问题、性质问题及使用原则问题,是奠定我国传统民主思想的基石。

  我国历史上虽然没有形成完善的民主机制,但统治者的民本思想,施政者的仁政理念以及民众广泛服膺的中正之道,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实现了有效的社会治理,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当下的中国,执政者只有把民主的理念及其实现方式根植于国家的历史与文化传统,同时在观念与实践上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完善和发展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

  (李飞跃 作者为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编: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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