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00名警察突袭传销窝点 抓获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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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长兴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猎首行动”统一部署,于5月4日对赵某某(该团伙原负责人)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初步查明以宁某某(男,50岁,陕西宝鸡市人)、刘某某(男,41岁,四川省兴文县人)为首的传销团伙自2015年11月以来,在长兴雉城街道城北小区、荣军小区、县前街小区等租房内,陆续组织70余人以“连锁经营”的名义实施“拉人头”式聚集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6月初,专案人员通过缜密侦查基本摸清该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参与人员、窝点分布等情况。
责编:庞馨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