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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女子中7刀死亡不立案:二次鉴定仍系自杀

2015-08-25 07:17:04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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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仅24岁的阜阳女子娜娜(化名),今年7月初被发现在山东高密的出租屋内死亡,身上共有7处刀伤,其中脖子上的5处刀伤为致命伤。经过尸检,当地警方给出的结果是“自杀,不予立案。昨日,记者从高密市公安局获悉,山东省公安厅介入调查该事件,二次鉴定结果依然认定“自杀,不予立案”。

  最新进展

  再鉴定结果依旧是“自杀”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也很懊恼。如果当初我没有去甘肃工作,而是留在家里,说不定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娜娜的丈夫姚华炯昨日向记者说,“我现在没有其他诉求,只想弄明白妻子到底是怎么死的。”

  8月5日,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曾给姚华炯一份不予立案通知,称“死者为自杀,没有发现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姚华炯对这份通知提出诸多质疑,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8月20日,高密市公安局又下发了一份“刑事复议决定书”。决定书里称,姚华炯对该局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并申请复议,经审查,认为原不予立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警方回应

  若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提请复议

  昨日傍晚,高密市公安局宣传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山东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且山东省公安厅也介入调查。“第二次尸检是由省、市组成专家组进行重新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支持此前‘自杀不予立案’的鉴定结论。”工作人员说,“家属也的确对这份鉴定结果有质疑。但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不管看起来是否合理,但事实就是如此。”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娜娜的家属仍然觉得对“自杀”的结论无法接受,可继续向上一级潍坊市公安局提出申请要求复议。

  警方回应三大疑问

  收到“刑事复议决定书”后,姚华炯仍表示不服,并对妻子的死亡提出了3个疑点。昨日,记者根据这3个疑点,采访了高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正在做饭的人怎么会突然自杀?

  警方:可能当时她突然想到什么,产生自杀念头

  “我到家的时候,厨房那块已经被警戒线围住了。 ”姚华炯回忆说,“当时厨房里的情景显示,我妻子事发时正在做饭。厨房里还有正在和的面皮,电饭锅也是在用的,准备喂孩子的奶粉还没冲。 ”

  姚华炯表示,很难相信一个正在做着饭的人会放下手中的饭菜,突然跑去自杀,“于情于理也解释不通。 ”

  对此,高密警方解释称,这很有可能是娜娜做饭期间突然想到或看到什么,让她立刻产生自杀的想法,进而实施自杀行为。

  如何在自己脖子上造成5处致命伤?

  警方:是她把刀立在桌子上,伸脖子往刀口上划的

  姚华炯告诉记者,即便是接受了“做饭做一半去自杀”的说法,但他也想不通妻子是如何在自己脖子上抹5刀,甚至割断喉管的?

  按照警方调查显示,在第一案发现场的厨房里,地上和墙上溅满了血迹,但墙壁上的血迹最高不过50厘米左右。警方判断,脖子伤口的血大多是往下喷溅,不符合成年人站立割喉、血溅墙壁的现场。对此,警方认定娜娜当时是脖子朝下,刀口朝上割破脖子死亡。

  “后来我找到公安局,公安局说是她把刀立在桌子上,伸脖子往刀口上划,一刀刀划伤后死亡。 ”对于警方这一解释,姚华炯认为太匪夷所思,不符合常理。

  高密市公安局一位办案民警也证实了这一说法,“经推测,应该就是这种死法,至于刀是怎么竖在桌子上,这不便透露。 ”

  神秘“日记”里到底写了什么?

  警方回应:日记内容符合自杀前心理状态

  当地警方还透露,此前在死者家中曾找到其生前写的一本日记,写作内容符合自杀前心理状态。当记者提出想看一下日记内容时,被警方回绝,并称目前不方便向外界公示。

  对此,死者丈夫姚华炯称,那并不是日记,只是妻子的记事本,有时写当天做了哪些事,买了什么东西,偶尔写些当天的心情、状态。 “但她死亡前几天里,我和她通电话,她状态一直很好,而且那个记事本我看了,并没有什么异常。 ”姚华炯说。

责编:赵军

关键词:警方,鉴定结果,自杀念头,鉴定结论,日记 聚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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