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模式”缔造者李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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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府的第一个十年建屋计划是先建一室一厅的房子,面积为35平方米。这样的房子一般穷人都能具有购买能力,使新加坡的无房户变成有房户。第二个十年计划,开始建两室一厅,面积在50—53平方米之间。随后政府在满足“居者有其屋”的基础上,开始盖三室一厅、四室一厅、五室一厅的房子。图为1965年5月1日,李光耀在已建设好的组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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