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城市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德国荷兰滚动

官方:实施家暴手段残忍 动机卑劣应从重处罚

2015-03-04 11:36:40来源:中新网 分享:
字号:

中新网3月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万明今日表示,对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动机卑劣、起因上有过错或者具有再犯情节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最高法等四部门今日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及公布典型案例。

杨万明指出,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刑事政策。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案件,《意见》要求也要区别对待、宽严并举。对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动机卑劣、起因上有过错或者具有再犯情节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对犯罪情节较轻,或者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从轻处罚有利于被扶养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其中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官方:对实施家暴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应从重处罚)

责编:乔飞翔

关键词:动机,手段,官方
分享/关注:
评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